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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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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6355927/201806-0001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昌桥乡代表团2018年第10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25 00:00
关于昌桥乡代表团2018年第10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5 00:00 来源:泾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昌桥乡代表团2018年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昌桥乡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孤峰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孤峰河位于县境西北部,源于陈塘村的蔡花塘,向东北流经北贡受芝麻岭水过虎门东桥,汇管岭和大曹村水经汀潭北流,绕南陵县一隅,东转我县田坊、孤峰、昌桥乡注入青弋江。我县内长度51.8公里,河道宽10—50米,水深1—3米,洪峰流量400立方米/秒。流域面积160.65平方公里,孤峰河境外集水面积18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0.14亿立米。具有灌溉、供水、发电、防洪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综合功能。孤峰河流经我县云岭镇、昌桥乡,共计受益约7.9万人。孤峰河是全县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的保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全面改善孤峰河河流水质和水环境,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全力保障昌桥乡生活饮用水安全,我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泾县孤峰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实施周期为2年。实施方案中通过分级设立河长、分级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和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孤峰河目前管理保护的现状分析孤峰河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确定管理保护的目标和任务,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及其建筑物维护、执法监督7个方面对孤峰河扎实开展综合整治,切实达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工作目标。

针对议案中提到“每年6-7月主汛期来临,山洪频发,破坏性强……”的问题,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因洪灾频繁而造成的社会不稳定、生态环境污染以及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干扰,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县水务局会同相关单位一是充实、修订、完善、演练河道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调度等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汛工作各项责任制,落实防汛物料储备地点、运输线路和调运方式,抓好防汛抢险队伍和巡查值守、监测报告、科学调度制度建设与落实,确保河道防汛准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保证汛期防汛工作高效、及时;二是督促检查河道防汛工程建设检查,强化防汛抗旱工程设施维护和管理,严格监管与处置河道非法设障行为,确保河道正常行洪;三是科学调度水资源,保证抗旱设施正常运行,全力保障城乡生活用水与农业生产用水。

针对议案中提到的“孤峰河水源水质遭受污染”问题,县环保局一方面对孤峰河流域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通过对孤峰河流域企业“双随机”检查和重点水质断面监督性监测强化全流域管控;另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如对孤峰河上游陈塘村养猪场(户)提出采取减量、错峰养殖方式,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措施,减少对孤峰河上游水环境影响;关闭取缔云岭镇北贡和昌桥乡合计5家塑料颗粒加工户,严厉打击了孤峰河流域非法排污行为;对泾县孤峰文胜纸厂要求限期升级改造环保设施设备,安装环保在线监控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17年9月昌桥乡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县环保局通过强化水质断面监控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相结合,形成企业严格守法排污、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管理氛围。

为保障昌桥乡居民饮水安全,县环保局会同昌桥乡组织对孤峰河现有2个饮用水取水点孤峰河昌桥段(昌桥自来水厂)和泾县昌桥乡景山村孤峰河下滩河段(昌桥孤童自来水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孤峰河昌桥段(昌桥自来水厂)已完成划定,泾县昌桥乡景山村孤峰河下滩河段(昌桥孤童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县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要求,全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加强孤峰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积极会同水务、昌桥乡政府等有关单位坚持建设与治理并重共同开展孤峰河流域综合治理。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