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工作宗旨:全力做好开发区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加快发展;
2、编制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建设规划和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工业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
4、负责开发区内规划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核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资质;
5、负责对外宣传开发区基础设施平台优势,推介和落实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国内外客商投资举办工业企业,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引进人才和科学管理机制,推进开发区工业快速、健康发展;
6、按照规定权限审定进区投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项目立项或备案工作;
7、管委会内设有关部门及县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对入区企业及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工商、土地、规划、税务等方面工作实行全职、全程、一站式服务,除需上报县政府及市以上政府和部门审批的以外,为入区企业办理或协助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
8、建立和完善开发区预算、决策制度,并依法接受监督;
9、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
10、领导、协调、监督下设各部门以及县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
11、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责以及各项服务工作规范,做好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发区绩效管理以及人事管理工作;
12、协助区内企业技改、创牌工作;
13、负责开发区各项统计报告工作;
14、负责开发区内治安等管理工作,做好区内企业投诉和其他服务工作;
15、依法办理开发区涉外事务,协助或协调解决区内企业与涉外相关方面的问题;
16、协调、配合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对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企业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7、管理和促进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18、 管理开发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促进各项公益事业协调发展;
19、规划和管理银行、保险、通讯、交通、能源、商业等营业性服务业在开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20、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授予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概况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经济发展局(统计站)、规划建设局,县直单位派驻的国土分局、环保分局、执法分局、质监分站、电机泵阀等三个产业招商局,开发区管委会下辖泾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在职和兼职及派驻人员共47人。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166.0771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66.077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51.077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万元,用于开发区招商的工作任务、协助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39.56万元,占84%,其中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1万元,占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