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水西双塔管理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负责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西双塔实施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有:
1、负责水西双塔的日常维护、巡查和监管工作;
2、水西双塔景点对外开放的管理、运营工作;
3、协助制订水西双塔的维护、加固、修缮及迁移、拆除等项目方案,制订所管辖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利用计划;
4、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涉及水西双塔文物保护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文物法的相关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5、参与并完成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所长:胡青松 地址:322省道西100 联系电话:1360563295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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