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文旅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007-00021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公共文化股(艺术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09 00:00
公共文化股(艺术股)
发布时间:2020-07-09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共文化股(艺术股)

1.负责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2.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依法管理本县对外文化交流合作项目。

4.负责监督实施文化公共服务标准

5.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6.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7.负责全县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股长:汤晏生  

联系电话:2666667

办公地址:山口社区办公楼四楼40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