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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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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电新闻出版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09 00:00
广电新闻出版股
发布时间:2020-07-09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电新闻出版股

1.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扶持革命老区和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2.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建设。

3.拟订全县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推进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與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5.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与接收。

6.负责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全县对外影交流等活动。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

7.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8.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指导与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9.依法实施新闻出版经营项目的前期审查。负责对全县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和网络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和“全民阅读”活动

1l.组织实施书报刊批发市场经销出版物的售前审读.管理指导全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12.依法监管印刷企业和印刷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质量和条码使用

13.依法对报社记者站进行管理

14.负责本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指导著作权登记工作。管理本县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监督管理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负责监管著作权保护中介组织

15.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股长:卜新飞 

联系电话:2666266

办公地址:山口社区办公楼四楼40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