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广播电视台机构职能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泾县广播电视台机构调整的通知》(泾编〔2011〕34号)将泾县广播电视台升格调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接受县文广新局行业管理,列入党委序列。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及时报道政治、经济、科教、文化、民生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和信息。
(三)研究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特点和优势,办好健康向上的高质量广播电视节目,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转播好中央、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
(六)加强与中央、省、市台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广播电视台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总编室) 泾县广电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63-5093161 邮编:242500
(二)、新闻中心 泾县广电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63-5093300
邮编:242500
(三)、技术播出部 泾县广电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63-5093355
(四)、发射台 泾县幕桥路 联系电话:0563-5090126
(五)、广告部 泾县广电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63-5093322
(六)、网络传输部 泾县广电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63-5093177
三、人员编制
县广播电视台全额事业编制50名.其中,台长1名,副台长2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6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