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4.1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6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说明:以上数据含二级机构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泾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为4.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中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16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同比减少46%。下降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和外省市、县兄弟单位来泾检查指导工作用餐及接待乡镇和村来中心沟通工作用餐,共计10次,75人,计0.64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市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省市县有关规定。
(三)中心公务用车1部,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运行维护费共计3.54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外出业务培训、下乡联系工作、标后监管检查等需要。
联系方式: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0563—51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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