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投资合作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7.388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5.974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13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泾县投资合作促进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883万元,支出决算为7.38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泾县投资合作促进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744万元,占80.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139万元,占19.1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泾县投资合作促进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9744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7056万元,下降61.9%,下降的原因一是增设了全县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全县举办的大型招商引资接待活动经费从全县招商经费中列支,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17年泾县投资合作促进局公务接待共批次49次,696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外地客商来泾考察用餐、住宿及外出招商费用。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13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761万元,下降57.02%,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单位相比上个年度没有出现车辆大修等状况,且公务活动中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独自用车,紧急公务活动确需使用的公务车辆时,尽量集中乘坐。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于外出招商、下乡和深入企业调研等过程中的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及汽车维修费用。2017年底,泾县投资合作促进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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