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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0年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8 08:35
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0年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28 08:35 来源: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县投资促进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重大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2、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4、涉及救灾、优抚、扶贫、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5、群众应知的重大改革举措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
     6、重要人事事项的决策,如人事任免、干部竞争聘上岗政策等;
     7、颁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8、决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重大决策。
    四、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决定主要通过党工委会议等形式确定。
    五、做好重大决策的预公开,提高群众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1、重大决策预案征询相关部门、专家意见;
     2、将重大决策预案在媒体上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或就重大决策预案如开征求意见会,听取群众意见;
     3、对重大决策预案举行听证会。
    六、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以下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1、通过召开的会议、专题会议等公开;
     2、通过网站公告和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公开;
     3、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