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供销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泾县供销社按照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泾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改单位总体情况
泾县供销社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0个,现在编在岗人员8人。符合参改条件的人员8人(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2人,科员2人)。
2、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登记在单位名下一般公务车辆1辆。车改后,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3、司勤人员情况
单位司勤人员1人(属单位自聘人员1人)。
二、司勤人员安置
1、拟保留司勤人员的数量和分类
车改后,我单位拟保留司勤人员1名。
2、保留1名司勤人员安置如下:单位自聘司勤人员保留后,进行内部转岗。
三、交通补贴保障范围
1、东边以榔树口(沿老205国道)至县城,南边以董村桥为界至县城,西边以高铁连接线交汇处(沿高铁连接线)至县城,西北边以322省道(经太美大桥)至县城,北边以双坑(沿新205国道)至县城。在此范围以内为城区。
2、确定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泾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单位车改补贴标准分别为:正科650元月、副科550元月,科员500元月。
四、实施进度
根据县车改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进行封存移交。
计划于2016年4月1日与自聘司勤人员签订转岗劳动合同。
五、组织保障
为做好本单位车改工作,成立泾县供销社车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明芳;副组长:凤良成 梁优民;成员:王江辉、魏海滨、江旭华。
泾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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