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6年的50万深化改革专项资金是在2018年1月份财政下拨,并已全部用于补缴供销社2012年至2017年房屋租赁税款;2017年的50万专项资金是在2018年2月份财政下拨,其中20万用于奖励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奖励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13.3万,另外30万用于成立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目前公司计划6月份成立。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