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供销社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人社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工作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原则。
二、新闻发布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县供销社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引导、影响社会舆论;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应包括以下内容:
1、部门规章;
2、经县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涉及人事、管理、经济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及其实施情况;
3、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4、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及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
5、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一致。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一般不予发布,特定情况下必须发布的报市县主管领导审批。
五、新闻发布应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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