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8285/201911-00016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泾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泾县民政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分解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11-27 00:00 |
泾县民政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 |||||
序 号 |
内容 | 职能股室 | 工作进展情况 (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
存在问题 | 下步打算 |
1 | 履职尽责全力 打好脱贫攻坚战 |
社会救助股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开展了未脱贫户家庭经济状况核实暨低保“清零”行动,对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脱贫对象享受低保、特困情况进行了对比统计,要求对其中未享受低保、特困的未脱贫户特别是重病、重残未享受低保的未脱贫户,进行全面摸排,核实确认家庭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未脱贫户当前家庭经济状况底数,依据摸排结果,进行低保“清零”。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到村到户全面排查农村低保情况,核实保障对象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保障标准、分类施保是否落实到位,资金发放与实际保障对象是否一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开展了民政对象基础信息核查比对工作,要求享受民政补助政策的对象纸质档案、系统数据及资金发放名册完全吻合,为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开展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要求敬老院对家庭养老确有困难的贫困老年人提供代养服务。 3.结合村级组织建设,①要求村、居委会加强扶贫工作。②强化扶贫专干的报酬的补贴的及时发放。③积极到基层扶贫户走访和慰问。④及时帮助扶贫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
民政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量大,涉及的对象基数大,但基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影响了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并且村(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干部人数有限,扶贫任务较重与日常常规冲突。 | 继续发挥民政部门兜底脱贫作用,通过完善社会救助、特困供养、两残补贴、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等业务工作,确保民政对象生活水平高于贫困线标准。并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引导村、居委会干部树立良好的工作方法: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和重点工作优先解决工作繁重的矛盾。 |
2 | 完善低保、特困供 养、临时救助制度 |
社会救助股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1.印发《2019年泾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民保字[2019]84号),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泾县2019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民救字[2019]104号),要求全县民政系统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加强检查督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3月起,建立全县城乡低保例会暨业务会商制度,每月将乡镇报来的拟新增低保对象在初审和入户抽查后,将每户情况在低保例会上通报,由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共同研究审批。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和会商,对乡镇在低保业务中好的做法,在例会上组织进行交流推广。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社救字[2019]148号)提高乡镇临救标准,并下拨乡镇小额临救资金100万元。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7月起我县实行城乡低保统筹,同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差标准,按要求制定我县城乡低保提标文件,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所需资金,确保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平稳运转。 2.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民福字[2019]75号),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泾县2019年度特困人员供养及 运行维护实施办法》(民福字[2019]100号),要求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基础工作;评定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等级;掌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加快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护理能力;加强特困供养机构规范管理。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
1.因城乡低保统筹,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上级补助资金大量减少,导致低保资金严重不足。 2.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亟待完善,管理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护理能力亟待提升。 |
1.和财政局协调统筹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抓好《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2.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和市政府要求,从今年7月份起,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00元,并按月发放。同时,拟在第三季度按照失能对象每人每月88元、半失能对象77元的标准兑现护理补贴。协调县财政局加快2019年度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建设奖补资金、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和改革发展奖补资金的拨付。 |
3 | 弥补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短板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通过招标,已确定宣城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承接我县政府购买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已经从2018年12月份起在主城区7个社区正式运营。至3月底,该公司为困难老人总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783个工单、4730小时,有效缓解了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困难,弥补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 | 居家养老服务的影响面亟待扩大,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 与禾康公司进一步对接要求其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力争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打造成养老服务领域中的成功品牌。 |
4 | 探索建设医养 结合模式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4月初,与县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县农村敬老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民福字〔2019〕79号),对乡镇敬老院日常医疗管理、医疗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各乡镇敬老院正在结合改造升级工作,对内设医务室的硬件设施进行完善。 | 机构改革后医养结合工作职能划转到卫健部门,给工作衔接带来一定影响。 | 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协调配合,力争在医养结合领域有新的突破。 |
5 | 优化养老服务 行业管理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部委要求,我县从2017年起,启动了历时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6月下旬,我局与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泾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福字〔2019〕138号),对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和基础设施完善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28日,召开了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动员会,同时举办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班,重点就28项强制性、基础性安全指标的达标进行攻坚,并在此基础上,适时通过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 安全管理基本达标,规范运行差距较大。 |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开展养老机构评级工作,通过等级评定,进一步奖优罚劣,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
6 |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乡镇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保护专干按要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走访;2.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困境儿童走访每月不少于1次,落实走访记录,认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3.开展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4.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目前,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上走访结束,正在进行信息录入。 | 1.少数村没有开展实地走访或走访不到位;2.有的乡镇仅仅把县局发的通知转发下,没有督促,草草了事;3.存在部分乡镇指导和落实不力,分管领导和民政所干部没有到留守儿童家庭抽查走访。4.存在电话走访比较多,实地走访少。5.部分乡镇没有印发《致留守儿童家庭的一封信》。 | 加强对乡镇督查和指导,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确保7月31日前完成走访评估、签订受委托监护责任书,完成系统更新工作。督促各乡镇民政所要对留守儿童保护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各村、居委会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走访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压实工作。 |
7 | 进一步加强 基层政权建设 |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和指导黄村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云岭镇、昌桥乡、汀溪乡、泾川镇的9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的成员空缺的补选。顺利的完成了村委会的4个主任、8个委员和8个居委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2.开展了村务公开的督查开展。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村、居委会都按时进行了公开,少数村公开时间不符合规定。存在少数村财务没有公开。 3.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评估。加强了示范镇、示范村的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全县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4.加强和推进“一约四会”的建设。开展了二次业务培训和到乡镇、村的实地指导。 5.取得成效:①顺利完成补选和基层组织扫黑工作。②加强了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③加强了民主协商,密切联系群众。④“一约四会”的建立提升了居民个人素质和文明社会改变。 |
1.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较勉 强。因是为了评估而推进,大多数乡镇、村居不了解为什么开展协商,不知道怎么开展协商。缺少系统的学习和培训。 2.村务公开大多数村、居委会的会议录不健全,不知道怎么填写,少数村财务公开过于简单,仅仅公布几笔大的支出和收入,不明细。 3.部分乡镇的村规民约全部是一个模式,没有按照“一村一居一约”的要求。存在部分乡镇的“村规民约”没有按照民主的法律程序进行审批,有的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关审核。 |
1.指导乡镇开展专题的“村务公开 和居务公开培训,并开展村务公开的自查。县将及时进行指导并对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2.分片召开全县的城乡社区协商的学习、交流、培训,推进社区协商工作向深入开展,同时对留守儿童保护专干进行专题培训。 3.加强对“一约四会”的指导和督查。 |
8 | 加强社会组织 党的建设 |
社会组织管理局 | 1.制定了《关于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在章程中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相关表述; 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有机结合,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年度检查与党建工作同步发展; |
暂无 | 1.做好2016年前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将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的核准工作; 2.做好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和提交党建工作承诺书; 3.积极探索5个同步,推进管理创新,即: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是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主要指标、管理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变更时同步更新党组织设置。 |
9 | 加强社会组织 综合监管 |
社会组织管理局 | 1.完成2018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本次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65个,其中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8个;社会团体实际参加年检且合格的50个,占88% ,民非实际参加年检且合格的90个,占83%;未参加2018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25个,其中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17个。 1.社会组织成立、变更信息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 |
1.未在规定的年检期限内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逾期不参加年检现象仍然存在; 2.少数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但未按章程规定履行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3.双重负责”管理体制下,部分业务主管单位未切实承担其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财务、人事、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作用。 |
1.针对社会组织存在活动开展不正常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等问题,对照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对连续两年及以上不参加年检和长期不开展活动的17家社会组织,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协同督促办理注销或依法撤销处理。 3.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 |
10 | 加大社会组织 培育扶持力度 |
社会组织管理局 | 1.会同第三方公益创投中心开展了前期调研,明确服务需求,根据该领域的服务需求和我县社会组织优势特长设置相应的子项目; 2.印发了泾县首届公益创投实施方案,同时发布到相关网站,本次公益创投项目资金20万元,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和孤儿及残疾儿童精神慰藉帮扶资助分别为10万元,项目周期6月,每个申报项目不超过3万元; 3.加大培训和交流,提高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的能力。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参加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说明会,并邀请第三方对6家社会组织申报的7个项目进行一对一优化辅导; 4.8月2日召开泾县首届公益创投申报项目评审会,项目申请方现场做PPT汇报,各评委对申请项目进行提问和打分; |
1.组织规模小,专职人员少,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2.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宣传有待提高,少数社会组织参与项目承接的动力不足;社区参与度不够 |
1.通过项目评审会确定的6个项目进入实施阶段,继续做好与第三方的对接,发挥其培育和孵化的作用,协助社会组织做好项目的承接服务; 2.根据创投方案,做好实施项目的评估和总结工作;在取得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强化社会组织品牌意识,做好宣传。 |
11 | 加强和改进 地名管理 |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对《地名录》的编撰工作进行了疏漏、向四院进行了反馈。 2.上报了《红色地名文化遗产地推荐表》和《红色暨近现代重要地名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表》。 3.对2019年度的边界线联合检查进行了梳理,做到提前准备,按时完成。 4.为配合文明创建,及时维护和维修地名标志,拟对不规范地名标志进行清理和整改。 |
1.由于地名普查工作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和生活阅历,且专业性强,仅凭现在股室人力无法单独完成《泾县城区图》和《地名录》的编撰。 | 1.建议增加力量、配备人员。 2.为配合文明县城创建及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工作,及时更换错误路牌(爱民路-体育路)。 |
12 | 加快推进 残疾人福利工作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4月份,与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印发了《泾县2019年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民福字〔2019〕10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福利政策推进工作。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清零”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及时享受“两残”补贴。 | 残联部门办理和发放残疾证的时间相隔较 长,导致残疾人难以及时申报两残补贴。 |
加大“两残”补贴宣传力度,与残联进一步协调,要求乡镇、村居在获悉残疾人办证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主动配合残疾人申报 补贴。 |
13 | 提升殡葬服务 能力水平 |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全县开展违规建设殡葬实施问题普查整治450余处。拆除活人墓100余处。 2.加强镇、村、居委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和资金补助。 3.及时验收和拨付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 |
1.镇、村公益性的林地和土地 审批较困难。 2.建设完工,确因为未能取得林地审批,正在查处。乡镇不愿意验收,致使资金无法拨付。 |
1.按照县政府关于《泾县深化殡葬 改革开展违规建设殡葬实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整治。 2.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泾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
14 | 优化婚姻 管理服务 |
婚姻登记处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完成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通过购买服务请专业档案数字化加工公司进行扫描加工,将婚姻登记处保管的历史档案全部录入数字档案系统,2019年7月起投入使用,提高档案利用率,方便当事人高效、快捷查阅利用档案。 2.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把“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原有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合署办公,将婚前情感、法律咨询与婚后矛盾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 3.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工作:5.20举办集体颁证仪式,宣传婚俗新风。牵头完成首届集体婚礼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定于8月7日举办该活动。 4.实施婚姻登记诚信建设情况:将阅知“失信惩戒告知单”纳入婚姻登记程序,减少当事人的失信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诚信建设仅靠婚姻登记部门难以开展,需要发改委、人民银行、组织部等多个部门联动才能具体实施。 | 继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探索完善“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的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婚姻心理学知识培训,提升调解工作的总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将婚姻家庭中的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加强失信惩戒宣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15 | 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 |
救助站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站的社会监督体制。实现救助管理机制规范有序运行,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开展。一是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县救助站制度;二是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县救助站难题;三是接受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从而提高救助服务水平和质量向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 1.以救助站为主的基础上,未能达到协同机制。 2.对职业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因缺乏执法权而无能为力。 3.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
1.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及爱心人士担任第三方社会监员,参与救助站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机制; 2.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参与度。 |
16 | 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福彩中心 |
1.局党组研究制定《2019年县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通过。 2.利用福彩发行结余经费,资助上漕村5万元用于安全饮水工程。 3.与慈善协会共同组织开展赴汀溪乡上漕村义诊活动。 |
1.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度不平衡。 2.公益慈善常态化工作不到位。 |
配备配强慈善协会人员力量 |
17 | 加快推进社会 工作发展 |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人员396人,落实村居“两委”班子取得职业资格的报酬。 2.建设指导全县村、居委会干部参加社工考试。 |
由于村、居委会干部人少事多,存在不少的村干部没有时间复习,没有参加考试。 | 明年计划组织开展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做到年初申请培训项目资金预算。 |
18 | 推进志愿服务 制度建设 |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 1.在全国志愿者系统中建立县、县直机关(乡镇)、村居的三级志愿者团队。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落实志愿时长。 |
1.部分单位的志愿者平台建设较慢。 2.志愿者团队建立了,但团队中志愿者人事较少或没有,存在空壳团队现象。 |
明确责任,强力推进。 |
19 | 落实好民政部门 机构改革任务 |
办公室 社会救助股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1.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完成《泾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城乡医疗救助业务已划转县医保局,并于5月份移交城乡医疗救助(手工申请救助到位)档案材料。 3.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根据全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于5月6日向县应急管理局正式移交了救灾及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并与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同时,继续协助应急管理局开展汛期救灾相关准备工作。 4.完成与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财务移交手续。 |
1.经常有群众来咨询医疗救助工作,查阅、复印已救助医疗发票档案等。2.由于机构改革中省市民政部门未明确高龄津贴发放的承办门,导致此项工作至今不能正常开展。 | 服从局党组安排。 |
20 | 深化“放管服”改革 | 办公室(计财股)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社会组织管理局 |
1.根据民政部要求,已从3月份起停止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正在办理许可手续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同时加大对已许可的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上半年未发生养老机构责任事故,未出现非法集资。以实际行动响应“放管服”改革。 2.社会组织方面,①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方式。目前,在市局登记成立的泾县浙江商会已下放管理权限由我局为其提供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并于今年上半年在“一网通办”为其办理了法人变更业务和年检服务。②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我县行业协会商会18家,已完成脱钩13家,注销5家。③规范管理,开展行业协会收费清理工作。目前,我县无金融类协会商会,社会组织中未发现涉企收费行为。 |
1.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办法迟迟未出台,致使养老机构的设立和监管无法可依。 2.民办养老机构取消许可后,新成立或原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业务变更登记事项处于探索阶段 |
1.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待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办法出台后,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立足放管服改革,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3.社会组织管理局:①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时做好上省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②引导社会组织在安徽政务网“一网通办”注册法人信息办理相关业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审批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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