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
最近我局收集到一些群众热议话题,《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现将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事项办理程序公布如下:
1、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具本县户籍残疾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1)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或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进行审核,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乡(镇)政府,并告知原因。 4、县民政局可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对象进行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县残联。经审定后,由县民政局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至享受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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