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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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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314/201908-00017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社区矫正管理股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15 00:00
社区矫正管理股
发布时间:2019-08-15 00:00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3、建立与政法各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协调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负责审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建议和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建议。

5、承担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  曹一飞   职务:副股长

地址:安徽省泾县岩潭村原岩潭小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45、14:30~17:15)

联系方式:503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