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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314/201608-00005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22 00:00
泾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22 00:00 来源:泾县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各行业普法与法治创建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5、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7、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8、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装备等工作。

9、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县局由6个内设机构,1个二级机构,11个司法所组成,其中二级机构公证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司法专项编制46名,事业编3名;2015年12月底在职干部43人,退休人员16人,执法执勤用车13辆。

二、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74.4万元,支出总计674.4万元,收支平衡。

三、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1.3万元,系财政拨款收入。

四、2015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556.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71.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42.4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36.89万元,“提租补贴”决算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2015年度决算1.0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金支出。

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无数据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实现各项经费支出的逐年递减。

 

                                                                    二0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