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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002-00013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泾县司法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05 17:56
泾县司法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2-05 17:56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重大事项宣传、落实、督查情况;

(二)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

(三)针对公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表明立场和公布采取的措施;

(四)决定的其他需要对外发布的重大事项。

二、新闻发言人

(一)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确定;

(二)新闻发言人按照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和送审新闻发布稿件,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

(三)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遇重大问题、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办公室组织召集,由新闻发布人进行新闻发布。

(二)新闻通报。以单位名义撰写新闻通稿,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发表。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

(一)有重大事项经批准随时召开;

(二)遇重大或者突发事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以最快速度随时发布。

五、新闻发布主题及审批程序

(一)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提出发布主题;

(二)新闻发言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主题,提出建议主题,经队领导审定;

六、新闻发布稿的形成及审批程序

(一)综合性新闻稿,由办公室起草。

(二)专题性新闻稿,由牵头部门或新闻发言人起草。

(三)以部门为主发布的新闻稿,由该部门起草。

(四)内容与党委部门有关联的新闻稿,送党委部门会审。

七、新闻采集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的选题与采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各股室要建立健全新闻信息报送机制,使新闻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化;

(三)重大事项及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新闻发布主体。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一致。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一般不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