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财政局>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索引号: 003258111/201809-00012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08 00:00
泾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09-08 00:00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外部政府权力详见泾县财政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以最近公布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年度方案、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负责指导全县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各项行政事业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监督全县彩票发行。

5.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负责财政对农民各种补助的管理拨付发放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规范化管理。

6.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7.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8.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工作;承担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债务管理工作。承担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负责县政府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级政府向各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管理工作;

10.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引导、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宣传以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1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全县财政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实施全面监督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13.负责企业及金融保险机构财务监管工作,落实企业财务监管各项制度,承担部分企业财务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

14.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代理记帐资格审批事项(因外部权力动态调整后,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带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和县财政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其他权力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县财政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并报县编办备案。

(四)部门交叉职责与县机构编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分工。会同县编办和县人社局等部门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