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税收入管理局
1、贯彻落实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法规、制度;拟订本县实施意见;
2、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县非税收入资金收支预、决算;
3、非税收入收费立项审批报批、“收支两条线”监督及票据管理工作;
4、彩票市场监管及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
5、负责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征管工作。
局 长:赵仕财
办公地点: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联系电话:0563-5123763
(二)农村财政管理局
1、贯彻落实农村财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拟订本
县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财政补贴农民专项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中国补贴农民网”建设、日常维护工作
局 长:陈莉
办公地点: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联系电话:0563-5123057
(三)会计核算(国库支付)中心
1、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预算(国库)股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2、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账务核算;定期与预算(国库)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4、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资金清算工作。每日按规定填制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经预算(国库)股盖章后,送国库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实现清算。
5、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施会计监督,提供财务报告及其他会计信息,并管理单位会计档案(两年);
6、统发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费和补助。
7、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汪朝虹
办公地点: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联系电话:0563-5123831
(四)乡镇财政管理中心
1、负责统管全县各乡镇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2、对统管乡镇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编制统管乡镇财务报告,协助统管乡镇做好财务分析,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和相关会计信息;
4、管理统管乡镇会计档案(保管两年,两年后移交单位)。
负责人: 沈丽丽
办公地点: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联系电话:0563-512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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