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预算(国库)股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2、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账务核算;定期与预算(国库)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4、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资金清算工作。每日按规定填制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经预算(国库)股盖章后,送国库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实现清算。
5、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施会计监督,提供财务报告及其他会计信息,并管理单位会计档案(两年);
6、统发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费和补助。
7、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汪朝虹
办公地点: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联系电话:0563-512383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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