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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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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058/201410-00002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人社局简介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08 00:00
泾县人社局简介
发布时间:2019-07-08 00:00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县级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七)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八)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朱文凯:5033820)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会务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印鉴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王春华:5031321) 
    负责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项目申报要件材料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三)就业培训股(县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张金官:502262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监督对职业机构的管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负责全县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验收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的审核和资金拨付;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规划和管理全县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等工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评定工作;拟订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乐平:5031335)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实施全县安置政策、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县直机关及其在泾有关单位安置、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开发股)(朱文凯:5102637)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管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县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俞红:5022961)
    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泾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贯彻并实施国(境)外机构在泾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拟定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承担培训项目及有关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七)劳动监察仲裁股 (胡隆武:5031316)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农民工工作股)(金义平 5031309)
    负责全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查处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关政策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参与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分配;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劳动模范的推荐评定;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办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
    (八)工资福利股(赵雄飞:5022203)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推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
    (九)社会保险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县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并负责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审核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县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并负责考核和监督;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公务员股(考核股)(文义平:5022633)
    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县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等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行监督;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具体事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综合文宇和相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工作;承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市垂直机关公务员招录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承担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县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

三:联系方式

地址: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63-5033820

邮编;242500

邮箱:jxldjx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