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根据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庭,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4.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5.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人事劳动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
6.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
7.指导乡镇、社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负责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陈晓林
联系电话:0563-50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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