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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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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6-00142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股(建设工程规划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15:05
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股(建设工程规划股)
发布时间:2023-06-30 15:05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组织实施;实施“多规合一”审批平台建设;承担上报县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拟订全县县城、乡镇和村庄规划的政策规定,参与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
  2. 负责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动态维护工作,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要求核提规划条件。
  3. 负责城市四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的规划管控。
  4. 负责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承担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审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临时用地管理和城市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审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承担市政交通工程 (道路、桥梁、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道等)和市政管线工程(电力线、有线通讯线、给水管、燃气管、供热管、雨水管、污水管和其他特殊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审查和城市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专业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审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验线以及建设工程和市政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组织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实施;负责相关违法建设项目的协查认定工作。
  5. 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和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上报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6. 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7. 统筹指导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8. 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辖区内土地征收征用工作。

负责人:胡学英(职务:股长)

             

联系方式:5120096

办公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大楼206室、207室、208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