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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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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402-00037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办公室(政教室、行政审批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9 16:04
办公室(政教室、行政审批股)
发布时间:2024-02-29 16:04 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职责: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统计、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以及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社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申报和内部审计工作。
  3.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自然资源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工作的组织落实。
  5.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技术审查、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以及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
  6.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协调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贯彻执行,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及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本系统出国(境)人员政审等相关工作。
  7. 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负责人:何佳晔(职务:办公室主任)

             吴  倩(职务:政教室主任)

             张  燕(职务:行政审批股副股长、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5120908、5120902、5120909

办公地址:办公室、政教室在泾县稼祥南路170号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大楼307室;行政审批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办公室、政教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行政审批股夏秋季(5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冬春季(10月至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