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人:何佳晔(职务:办公室主任)
吴 倩(职务:政教室主任)
张 燕(职务:行政审批股副股长、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5120908、5120902、5120909
办公地址:办公室、政教室在泾县稼祥南路170号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大楼307室;行政审批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办公室、政教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行政审批股夏秋季(5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冬春季(10月至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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