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地质、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研究和监测、评价工作;承担与地质环境相关治理工程的监督、监测、验收、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
负责人:彭喜明(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563-5120507
办公地址: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大楼210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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