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泾县全省农村电商巩固提升工作示范点等进行奖补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电商巩固提升示范建设名单的公示》()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泾县昌桥乡袁店村、琴溪镇乐琴村获评农村电商巩固提升工作示范点,各奖补资金1万元;安徽雅昌宣纸艺术品有限公司、安徽泾县紫星宣纸工艺品有限公司获评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各奖补资金20万元;安徽云岭星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岭”、安徽省泾县润发梳业有限公司“缘木轩”获评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根据网销额,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63-5035160,邮箱:jxksjxj@126.com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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