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我局交警大队负责人就文明交通对全县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作出解读:
一、指导思想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弘扬文明风尚,增强企业职工“文明交通”意识,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我局交警大队特向全县企业职工及其家属发出倡议。
二、主要内容
1、对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4月15日起统一至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于2019年12月31日前务必办理临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