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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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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13999248/201607-00006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承诺
发布机构: 泾县供电公司 主题分类:
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7-27 00:00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发布时间:2016-07-27 00:00 来源:泾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