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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自来水公司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城区供水价格暨居民阶梯水价 文号: 泾县自来水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1-01 00:00
泾县城区供水价格暨居民阶梯水价
发布时间:2017-01-01 00:00 来源:泾县自来水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城区供水价格暨居民阶梯水价

    《泾县城区供水价格暨居民阶梯水价》泾价综[2016]130号简化水价类别: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等三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0元⁄m³(基本水价1.1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

    <居民生活用水、福利院(养老院)、部队、学校、社居委、消防、绿化、开放式免费公厕用水>

       第一阶梯水价月用水量为0-20⁄m³,价格为1.20元⁄m³(基本水价1.1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

       第二阶梯水价月用水量为21-30⁄m³,价格为1.80元⁄m³(基本水价1.7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

       第三阶梯水价月用水量为31⁄m³以上,价格为2.40元⁄m³(基本水价2.3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

    居民阶梯水价用水量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4人以上(不含4人)居民户,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用水量年增加60m³、第二阶梯用水量年增加30m³。

       集体户用水和学校、养老机构、部队、社居委、免费公厕、绿化、消防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具体价格为1.40元⁄m³(基本水价1.3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80元⁄m³(基本水价1.7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其中工业用水分三年调整到位,即每年上调0.10元⁄m³)。

    <工业企业生产和办公用水;商业、交通、电信、金融、旅游、娱乐、餐饮、宾馆服务业、建筑业用水等;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医疗机构用水等>

   三、特种用水价格3.50元⁄m³(基本水价3.42元⁄m³,水资源费0.08元⁄m³)。

    <洗浴、洗车、纯净水厂用水等>

      优惠政策:对享受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凭县民政局领发的《低保证》,每月可享受5m³的免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