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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丁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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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517/201912-00006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丁家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19-12-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00:00 来源:丁家桥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耕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加强耕地保护对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肃查处耕地违法违规行为,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耕地保护能力持续提升,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应该看到,我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络体系有待构建,各项耕地保护长效措施亟须完善,个别区域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自然资源部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越来越严、整改要求越来越高,卫片下达次数从每年一次提高到每季度一次,“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管模式已全面实现。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意识,紧扣“生态泾县,绿色发展”主基调,按照“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管控激励、创新长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齐抓共管保护耕地,做到多措并举保护耕地,严守我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红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耕地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三)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1.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2.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直各相关部门负有参与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3.进一步压实基层直接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负有保护其所有(承包)耕地的直接责任,均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

4.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负有保护耕地的义务,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积极关心、支持并以多种形式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社会监督,积极抵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各种破坏耕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