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共享经济社会文明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现就我省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努力构建和谐安徽,在2008年-2011年期间施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4万例(每年1万例),争取到2015年实现全省白内障无障碍省的总体目标。
二、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救助对象
全省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
2、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救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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