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5442个行政村,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我省提标到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运行维护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开展读书活动或试点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等),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县(区)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1:1分担,省级分担经费15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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