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县青弋江(泾县段)、徽水河、汀溪河、孤峰河、濂溪河、幕溪河、运河、漕溪河、合溪河、渣溪河10条河流13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
11月份我县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62项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持续稳定达标。
三、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1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实时自动监测29天,监测结果表明: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四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臭氧超标2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68微克每立方米、31微克每立方米。
11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1%,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天,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最大值为112,最小值为34。与上月相比,空气优良率上升2.8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上升1微克每立方米、3微克每立方米。
1-11月份城区环境空气实时自动监测31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3%,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2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57微克每立方米、27微克每立方米。
四、降水环境质量状况
11月份共收集降水5次,其中酸雨0次,酸雨频率为0%。降水pH月均值为7.11,降水pH值范围:6.75~7.35。
五、功能区噪声
四季度我县建成区4个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昼、夜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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