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公布,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速,类型多样,在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补充性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也存在良莠不齐、办学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部分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存在以“应试”为导向的违规培训现象,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过重的课后学业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成为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和管理问题,引起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既是形势所逼、大势所趋,更是教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需要,需加快建章立制,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二、《管理办法》制定过程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民〔2018〕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泾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三、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安全的校外培训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办法共有6章25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设置条件和标准、申请和审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
四、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有哪些创新举措?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黑白名单”制度和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民办学校年检、规范发展防范风险专项行动、安全工作检查、开学工作调研等方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2.强化摸排整治。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特点,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整治暑假期间无证办学、办班问题。
3.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19〕42号)要求,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分管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基教、民教、教研、人事、综安、监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工作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进行了“回头看”。
4.规范办学行为。召开专门会议,重点部署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办班、安全管理、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外教聘用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办班、信息公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1.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后负担。
2.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机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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