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你所《关于请求对G205泾县榔树口至旌德交界段美丽公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批的报告》(泾路养﹝2019﹞112号)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泾川镇榔树口,往南经晏公社区、过青龙村、田坞村、乌溪村、湖墩头、河西村、榔桥镇、大庄村、竹坞村、浙溪村,路线长度约30.6公里。主要实施内容:公路主体设施完善、道路安全提升、路域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改造、公路文化提升以及补充便民服务等部分。
原则同意本次实施阶段划分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两部分,主体工程由公路部门负责实施,附属工程由地方乡镇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原则同意主体工程中对沿线穿集镇以及乡村路段进行人行道硬化,硬化结构:6cm 青色烧结砖+ 3cm 1:3水泥砂浆+ 17cm C20素混凝土+ 40cm天然级配砂砾石。原则同意附属工程中榔桥街道段改造设计,其中街道延伸段增加非机动车道,结构为:4cmAC—13细粒式彩色沥青砼+6cm AC—20中粒式沥青砼+15cm水泥稳定碎石+15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街道现有人非混行道进行白+黑处理,原有面层病害处理后+防裂贴+1cm橡胶应力吸收层+4cmAC—13细粒式彩色沥青砼。
(二)原则同意沿线路基排水设计。
(三)原则同意项目防护工程设计。
(三)原则同意安全设施完善设计中标志标线、护栏、及“三色边线”设计内容。
(四)原则同意路域环境整治中“一拆、二隔、三清、四改” 设计。
(五)原则同意文化公路建设
(六)原则同意便民和出行服务设施方案。
(七)原则同意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八)原则同意交通组织设计。
三、施工图预算
本项目核定施工图预算8266.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3588.7万元,附属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950.5万元。
四、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请你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及时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择优选址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图,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建设。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