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泾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12月23日上午县发改委开展“禁放”政策集中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自己做起,并做好监督和管理。会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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