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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1911-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县长解读】关于《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15 17:24
【县长解读】关于《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5 17:24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2017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7]54号文件精神,省政府于2018年6月24日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市政府于2018年11月16日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宣政[2018]48号),就全面贯彻涉农资金整合提出了具体意见。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8年谋划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工作。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和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三、创新举措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主要包括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合理设定任务清单,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等。

(二)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主要包括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等。

(三)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主要包括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等。

(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舆论宣传,细化分解落实任务等。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破解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破解涉农资金在行业内交叉重复的问题,推进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行业和部门内部整合。二是破解涉农资金在行业间交叉重复的问题,通过规划引领,预算编制,推动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实现行业间统筹。三是破解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逐步建立与统筹整合相适应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