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股(政策法规股)
1.组织起草县级水利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
3.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乡镇界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股室负责人:俞丽梅
办公地址:泾县谢园西路273号
办公电话:50235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2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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