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3.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4.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水利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县级水利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
5.负责组织由县主持验收的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6.承办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水利股(政策法规股)
1.组织起草县级水利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
3.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乡镇界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三)基建计划监督股
1.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2.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3.组织实施中央及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序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6.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7.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8.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四)水资源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2.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3.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5.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6.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7.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9.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10.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江永胜
办公室电话:5023502
办公地址:泾县谢园西路27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24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