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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001-00005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重点工作落实】2019年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07 14:53
【重点工作落实】2019年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0-01-07 14:53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九周年,也是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2017—2019年)总结收官之年,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省司法厅、宣城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多元的特点,将人民调解与社会治理实践相结合,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坚持以强化队伍为抓手,以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为发展方向,以培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深化人民调解内涵,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我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其中村级144个,乡镇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法院诉前调解、110接处警、信访事项、旅游纠纷、林业纠纷、商会调解),警民联调室11个,个性化调解室11个,配备人民调解员800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0名。2011年以来,我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494起,调解成功14289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预防群体性上访142起5126人次,预防各种民转刑案件95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特别是我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成效十分显著,带来的社会效应也明显优于法院判决。比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4年6月成立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涉医信访案件及群体性事件,每一起医疗纠纷均得到了有效化解;泾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均达到95%以上,全县信访总体形势良好,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同比下降30%以上。今年1月份,我县“信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