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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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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001-0001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应对高速公路团雾安徽推进建设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07 15:59
应对高速公路团雾安徽推进建设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
发布时间:2020-01-07 15:59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极具危害性,易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引发多车追尾事故,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比平时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被称为高速公路的“流动杀手”。近年来,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会同交通路政、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紧紧围绕保障团雾天气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目标要求,对全省268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治理,在收集掌握路段点位地形、气象等资料基础上,对53处重点团雾多发路段开展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建设,切实改善雾天通行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由“大气能见度仪”、“防撞警示灯”、“控制软件平台”等单元组成。“防撞警示灯”一般安装在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两侧防护栏处,含有主动发光、同步闪烁、透雾性强等特点。在雾霾天气等低能见度条件下,“防撞警示灯”显示为黄色,驾驶员能通过“防撞警示灯”同步闪烁的黄色灯带能够准确判断出道路的轮廓,引导驾驶人安全通过雾区。当能见度进一步降低时,“防撞警示灯”同步闪烁的频率会自动加快。当距离前方行驶车辆间距小于50米时,所行驶区域的防撞警示灯会自动由黄色变为红色,同步闪烁的红色灯光带随着车辆移动,形成移动的“红色尾迹”,尾迹长度默认75米,长度可以根据车辆速度动态调整。尾随的驾驶人员可以根据黄色灯带和红色灯带变化得到有效警示提醒,直观判断出路况和前车位置信息,从而保持安全距离,有序通过团雾区域,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在全省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己建成24套雾区诱导防撞系统,明年上半年再建29套,初步实现了重点团雾多发路段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针对辖区重要桥梁、坡道、弯道、互通枢纽、临水临崖等团雾易发多发路段,配套建设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广大驾驶员朋友在经过上述路段时可按“防撞警示灯”引导通行。行驶中遇到浓雾天气出现红色灯带时,千万要小心,距离前车己小于50米,一定要高度警觉,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