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庆期间工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科商经信办〔2019〕158号
各重点工贸企业:
国庆将至,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人,维护70周年大庆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消防委《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泾防〔2019〕9号)和县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泾安办〔2019〕39号)要求,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印发《持续开展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9月25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消防委,县安办。
国庆期间工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工贸企业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成立旅游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工作组:组 长:卫景涛,副组长:佘 民 吴小庆 赵云刚,成 员: 程堂义 陈为平 洪 梅 张中华 黄荣燕 李敬东。主要负责指导、组织、监督、检查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协调工贸行业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联合检查等事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工贸行业深入开展国庆期间火灾防控专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加油站、中大型商场超市和劳动密集型及化工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安全风险,结合当前已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实际,重点在火灾防控专项上采取针对性的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工贸环境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三、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各重点工贸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开展自查,对号整改。各重点工贸企业要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消防部门加强联系,集中开展工贸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对国庆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1.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重点工贸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优化顶层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及时报告、稳妥处理。
2.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重点工贸企业要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一是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三是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二)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进一步深化国庆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重点工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火灾防控全覆盖。要按照《持续开展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进行检查和防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防范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县消防大队上门指导整改。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重点企业要积极与消防部门联系协调,积极引导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教,主动邀请消防部门人员教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力争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五)做好总结上报。各企业要在9月29日前,将本单位国庆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我局,10月9日前报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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