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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707/202001-00010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6 09:28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9:28 来源:泾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予以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整改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并下发了《关于泾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县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类,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确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责任人,抓好抓实“改”和“立”两个重点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我县财政预算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政策制定实施以及加强对二级单位单管等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持续深入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归集不完整问题。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共计申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532万元,较上年上涨228%,已缴库1154万元。

2.部分单位门面房租金收入未及时收缴问题。县卫健委已与原承租户签订了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租赁协议,并将已收租金11.41万元上缴非税专户。

3.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未按规定征缴问题。县住建局正在对《泾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召开征求意见会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将按新规定进行征缴。

4.污水处理费拨付不符合规定问题。县财政局自8月份起不再向象山污水处理厂直拨经费,改为下达指标到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核实后支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69个项目执行率为0的问题,其中35个项目执行率已达到100%、14个项目已收回、8个项目将在年末结转时收回、另有12个项目正在支付中。

2.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国库支付中心进一步加强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费、调整综合定额,确保预算单位日常性公共支出准确性。

3.公务卡结算有待加强问题。2019年1-11月,已累计结算公务消费10179笔、合计金额1353.87万元,其中通过平台还款处理896笔,还款金额280.14万元。乡镇累计结算金额99.77万元。

4.部分单位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问题。相关单位已对长期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了清理,对属于支出的进行了账务处理,对单位和个人欠款进行了催缴。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截止2019年11月底,汀潭桥已完工,柏山桥正在交工验收,梧坎祠桥正在施工;已支付40个生防工程项目资金732.77万元;县路长办将对各乡镇的路长制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任务部署不到位问题。经排查,全县共有7各单位摸排各类拖欠账款合计1620.92万元,涉及相关企业21家。截止11月底,已完成清偿1599.54万元。

五、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1.扶贫审计问题。5个达不到标准的就业扶贫驿站不予认定;已停止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扶贫超标准补助,已发资金原渠道退回;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危改资金24600元,追回违规代缴的新农合费用1440元,追回违规发放的健康扶贫资金390.66元;对相关违规用地已进行处罚并调整土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入股资金到期后的处置、股权归属等问题;与相关合作单位协商,提高了扶贫资金收益率;相关乡镇已将扶贫项目结余款27.98万元上缴县扶贫局;对无人认领的质保金20.4万元清理上缴国库,并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对“户贷企用”“一户多贷”等情况,按规定及时收回。

2.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问题。已清理收回往年秸秆禁烧结余资金519.49万元;对2018年秸秆禁烧资金进行了清算,共扣减火点考核资金24.5万元,补拨奖补资金67.26万元,结余资金34.24万元已收回并按规定统筹给予用于2019年秸秆禁烧项目。

六、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农机局购置补贴支付程序不合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县农机部门严把支付关,严格按照补贴方案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部分乡镇未认真履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审核职责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自2019年起,将加强对各乡镇上报面积的审核,财政局根据审核的面积,测算资金及时发放。

3.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履行相关追偿程序问题。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成立追偿工作小组,凡发生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案例的,在依法依规先行支付后立即开展对涉案单位的追偿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完善问题。云岭镇畅通工程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已重新测量相关数据,无需再补充相关资料;城区电缆下地工程项目,县住建局已重新补办了隐蔽验收资料。

2.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超规定预留质保金问题。相关建设项目已全部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质保金预留额为3%,对已预留超过3%部分的质保金12.51万元退还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