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强化禁放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秩序。根据泾县城区“双禁”领导组泾禁放组〔2020〕1、2、3号文件规定,连日来,县发改委多措并举,开展集中宣传“双禁”活动。
一是加强对外宣传,在高铁站出入口放置“双禁”宣传牌,在办公场所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禁放提示标语;二是加强对内宣传,在工作微信群向本委员工开展禁放宣传,倡导本委员工带头响应政府号召,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三是加强包保路段、联点共建网格宣传,在日常路段和网格巡查的基础上,1月18日(传统小年)再次组织志愿者集中到包保路段、联点共建网格城南社区逐户上门宣传,面对面告知群众春节期间“双禁”规定,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和《禁放烟花爆竹 共建美好家园——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确保每个家庭、每个商户都知晓禁放规定,承诺禁放要求。
广大市民纷纷表示,理解并支持政府“双禁”规定,并自觉做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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