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在建水利工程复工的通知
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局各建管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2号)的要求,现就延迟在建水利工程复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及县水利局各建管处组织建设的水利工程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民生运行必需的供水项目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对近期返回我县的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县水利局各建管处组织建设的水利工程的相关参建单位人员,各建管处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摸排检查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建管处报告相关信息,各建管处需及时向县水利局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统一上报。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三、各建管处及相关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保障措施。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加强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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