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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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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泾县司法局主要职能介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05 16:51
泾县司法局主要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0-02-05 16:51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司法局位于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同心路1号,邮编:242500,电话:0563-5022372,内设办公室、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8个股室,隶属管理泾县公证处一个,下辖泾川司法所、黄村司法所、丁家桥司法所、云岭司法所、蔡村司法所、昌桥司法所、榔桥司法所、汀溪司法所、琴溪司法所、茂林司法所、桃花潭司法所等11个司法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改革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评估、解释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审查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依程序报送的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行政机关签订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调查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承担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依法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监督管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实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