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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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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799823103L/202001-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第二号通知 文号: 泾管字【2020】5号
发文日期: 2020-01-31 发布日期: 2020-01-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第二号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1 16:13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园区(含云岭园区、城西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省、市关于企业复工时间规定,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切实抓好员工排查和防控。一是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各企业要进一步对湖北籍返泾、来泾员工,赴湖北省返泾的本地员工以及与湖北省返泾人员有密切接触本地员工开展再摸底、再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新增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告(联系人:丁子乔,电话:2384899),确保不漏、不少一人。二是通过各种形式保持与湖北籍员工以及本地员工的经常性联系,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要求县外员工,特别是湖北籍、浙江温州地区员工不得返泾上班。返泾路上的员工立即予以劝返,视疫情情况决定返岗日期。在厂区内的员工减少流动集聚,非特殊情况不得出厂。

三是加强企业厂区管控。落实体温检测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体温枪,集中对厂区员工开展每日1-2次的体温测量。对发现有疑似症状员工要求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抓好厂区卫生管理,对门卫、食堂、卫生间、会议室、人员密集的场所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1次。督促员工一律戴口罩,不得开展集聚活动。

四是压实防控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各企业负责人要以最高等级、最严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带头行动,及时发声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2020年1月31日




抄送:泾川镇、云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