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审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审计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707/202002-0000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文件解读】《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情况说明》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14 10:09
【文件解读】《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情况说明》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14 10:09 来源:泾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背景


20191018日,审计署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通知指出《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以来,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积极推动纠正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以审代结”做法,促进清理相关地方法规,取得较好效果。但仍有一些地方未及时转变观念、调整职能,有的仍然存在变相强制规定或要求“以审代结”问题,有的甚至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支付工程款,影响工程建设和企业利益,也影响地方政府和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审计署指出为进一步严格依法规范投资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国家审计在促进稳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作用,审计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审计监督工作: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要进一步厘清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三要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切实纠正“以审代结”问题。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191212日,省审计厅对我县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培训和督导,邀请了资金管理部门和重点建设单位参会,听取了上述部门对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对《意见》、《通知》的主要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对纠正“以审代结”等问题作了解答。


三、主要内容


(一)上级审计机关关于投资审计的强制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进一步厘清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切实纠正“以审代结”问题。


(二)我县规范和完善投资审计工作具体的做法

    1.加强宣传培训。

    2.加强对重点建设单位的内审指导。

    3.指导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确定跟踪审计内容。

    4.强化投资审计整改。


(三)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角色转变推进不到位 。

    2.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不能完全适应审计转型需要。

    3.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新要求谋划好2020年投资审计计划。

    2.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五)工作建议

    1.依法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退出相关议事机构及项目管理活动。

    2.清理“以审代结”。

    3.废止《泾县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