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水利局2020年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包保工作方案
根据泾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实行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泾县清欠办[2020]2号)要求,特制定泾县水利局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包保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0年春节前务必做到政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结清;
(二)2020年1月14日前全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一个项目;
(三)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清欠任务;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欠薪而引起的群体性和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到市、赴省、进京上访。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1月14日前):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包保责任人。
第二阶段(1月14日至1月20日):对照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工程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包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泾县水利局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包保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柯正宏
副组长:丁伟 吴志国 雷王荣
成 员:吴强 王元 郁历鹏 刘虹 施建林 鲍文杰 王秀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泾县水利局三楼317室,党组成员雷王荣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563-5023502(工作日)和电话0563-5022351(非工作日)。
2、局党组书记、局长柯正宏为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所分管项目的包保工作责任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名单详见附件1。
四、工作任务
1、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在1月18日前对所分管理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再检查,进一步摸清情况,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建立台帐及一户一册的排查记录;对重点隐患工程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解决;对在检查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立即下达《关于兑现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详见附表4),督促企业即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兑现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详见附表5)安排专人跟踪督促兑现,对施工企业未按承诺期限兑现农民工工资的,要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县清欠办报告。2020年1月18日前将专项检查再次排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领导组办公室。排查表及一户一册台帐表详见附件2、3。
2、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开展兑现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约谈存在欠薪隐患工地(项目)负责人,深入工地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泾县水利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