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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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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002-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自然资规秘〔2020〕5号
发文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09:12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各自然资源规划所:

现将《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引导。

                               2020年2月14日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为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指导

设立企业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积极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中的问题(咨询电话:0563-5122593、5122592)。

二、推行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预约办”

复工复产企业急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利用网络、电话、手机预约,实行错峰错时办理,条件允许的即时办结;针对不动产抵押登记,充分发挥银行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作用,开展企业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

三、减轻复工复产企业经济负担

对于涉及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容缺受理。已办理过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的企业,不动产测绘费用不再由企业承担。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按规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